前兩天,因為一位新認識的台灣朋友要來探望我,再加上她又是小我很多很多歲(可能有兩輪之多)的學妹,所以我決定招待她去附近學校UOIT的學生PUB(E.P. Taylor’s Pub & Restaurant)用餐,不自己下廚作飯,可以節省多一點的時間來互相聊天。

 

中午PUB還算不是太擁擠,但也沒有到達人山人海的地步,所以在服務生的安排下,我們很快便入座了,因為是PUB,所以提供的餐點比較屬於輕食類,我們分別點了薄餅和捲餅,服務生接著問我們要點什麼飲料,我看了一下菜單,不想要喝汽泡飲料、也不想要茶和咖啡,所以只好問她有沒有啤酒,學妹也跟著說她也要啤酒。

 

服務生一聽我們要點啤酒,立刻要我們出識可以證明年紀的文件(駕照、護照都可以),我以為她只是要學妹出示證件,想不到看完學妹的,她要求看我的,哇!這簡直是天大的殊榮,因為在加拿大安大略省也須要年滿十九歲才能喝酒,難道她看我白髮蒼蒼,還不相信我有十九歲?我只好乖乖地拿出證件。看完證件,她隨即拿出紙製手環,分別幫我們戴在手上。

我有十九歲  

還記得去年有一次和五、六個年輕人去PUB吃雞翅,大家要點啤酒,服務生要這些年輕人們一一秀出身份證件,唯獨跳過我,讓我免出示證件,那次我還故意特別開玩笑地向服務生拜託,請她讓我也出示一下身份證件,逗得年輕的服務生笑得好開心。想不到這次居然被強制要求出示證件。

 

就在我們開始用餐的當下,有個身著制服的保全人員,挨桌挨桌地檢查,只要看到有人在喝酒精性飲料,他便要求出示手環,我這才明白手環的用意。

 

被要求證明自己已有十九歲,真是一種虛榮的快樂!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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